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四部分
12年轻俊美的罪犯(4)
作者 : 派翠西亚·康薇尔




  有时候环境温度、死者体型和衣着、陈尸地点、死亡原因以及其他琐碎的死后现象就像爱搬弄是非的家伙,甚至能够瞒过专家,让他或她完全抓不着头绪。在娄林恩医生的时代,尸斑说不定会被误认为瘀伤。当尸体被某种物体压迫,例如翻倒的椅子卡在受害者腰部下面,便会留下那个物体形状的浅色印痕——或者泛白。倘若这现象被误判为“指痕”,一桩非暴力死亡案件或许便会突然成了犯罪案。

  我们无法断定开膛手连续谋杀案中究竟有多少难以挽回的谬失,或遗失了哪些证据,但可以确定的是凶手必然留下了许多关于他的身份以及日常活动的痕迹。这些线索应该会粘附在尸体血液里和地板上,而且他也会带走像是毛发、纤维和受害者血液之类的物证。在一八八八年,寻找毛发、纤维或其他可能需要用显微镜观察的细微残留物并非警方的标准办案程序。当时“指纹”被称作“指痕”,指的只是人碰触窗玻璃之类的物体所留下的痕迹。就算警方发现脊线清晰、肉眼可见的明显指纹,那也不算什么。直到一九一年苏格兰场才建立了第一个中央指纹局。

  在这五年前,也就是一八九六年的十月十四日,一封寄给警方的开膛手信件上出现两枚清晰的红色墨水指纹。这封信是用红墨水写的,这两枚指纹看来似乎是左手的第一和第二根手指印下的。上头的脊线清楚得足够做比对分析。也许是凶手蓄意留下的——席格应该清楚警方的办案技术到达哪里,留下指纹无疑是另一种“哈哈”。

  警方无法凭着指纹找到他。据我了解,警方从来就没注意过这两枚指纹。如今他已经去世六十年之久,想要拿他的指纹来进行比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们并没有他的指纹档案。他的尸体火化时指纹便消失了。截至目前我所能做的最大努力就是尝试在他的蚀刻铜版背面找出一枚还算清楚的指纹。这枚指纹的脊线必须够清楚才能进行比对,而且我们必须考虑这枚指纹也许不是席格所留下,而是属于印版工人的。

  早在开膛手出现之前人们就已熟知指纹为何物了。人类手指头上的纹路不只让我们能够抓得更牢,而且没有任何两人相同,包括双胞胎在内。据称三千年前中国人就用指纹来“签署”法律文件,只不过那究竟是种仪式或是作为身份辨认之用,则不得而知。在印度,早在一八七年指纹已被作为一种“签订合约”的方式。七年之后,一个美国显微镜学家在一篇期刊论文上建议指纹应该被当作身份辨识之用,一八八年他的主张获得一个在日本工作的苏格兰医生的回响。不过就像每个重大的科学突破一样——包括DNA——指纹并没有立刻被理解、运用或者被法庭接纳。

  在维多利亚时代,用来辨识一个人身份、判断他是否涉案的主要方法是一种叫做人体测量学的“科学”,是在一八七九年由法国犯罪学家阿勒风斯·巴帝翁提倡的。他认为人类可以经由脸部特征的详细描述以及一连串包括身高、臂长、头围和左脚长度等十一项人体测量来加以辨识和分级。巴帝翁认为人体骨骼具有高度独特性,直到二十世纪初人体测量学仍然被当作辨识罪犯和嫌疑犯的准则。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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