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临时病房的住宿客至少得住满一天两夜,拒绝劳动者便得回到街头去。某些粉饰太平的刊物报道这些鬼地方时总是加以美化,说这些“收容所”提供不算舒适但相当干净的床铺、“鲜美肉汤”和面包给贫民。这样的慈悲待遇在伦敦东区是见不到的,除非是救世军的收容所,但是愤世嫉俗的街头老混混往往会刻意避开。救世军的女性义工会定期造访小客栈,向那些虔诚的贫民宣扬上帝的恩慈。然而对玛莉安·尼可斯这样的堕落女子来说,恩慈是不存在的,圣经也救不了她。
从圣诞节到一八八八年四月期间,她在蓝贝斯救济院进出了好几次。五月时她承诺要改变生活方式,并且得到一份好工作,在一户高尚人家担任帮佣。她的誓言没有实现。七月她窃取了价值三百一十先令英镑的衣服后羞愧离去。之后玛莉安变本加厉地酗酒,并且重拾烟花女的生涯。有一阵子她和另一个名叫奈丽·贺兰的妓女在史瓦街那排老旧房舍当中的一家小客栈里共享一张床。这条东西向的街道就位在白教堂区,在商业街和石砖巷之间横跨好几个路口。
不久,玛莉安搬到附近位于花与迪恩街的怀特旅馆,直到钱全部花光,在八月二十九日被驱逐为止。次日晚上她走在街上,身上穿戴着她的所有物品:棕色乌尔斯特大衣,扣着大颗刻有男人和马匹图案的铜纽扣;棕色棉毛连身裙;两件印有蓝贝斯救济院标记的灰色羊毛衬裙;两件棕色支撑架(鲸鱼骨制成的硬束腹);法兰绒内衣;黑色羊毛罗纹长袜;为了合脚而切割过鞋面、鞋尖和鞋跟的男性侧开缝马靴;和一顶有着天鹅绒镶边的黑色草编软帽。她的一只口袋里塞有一条白色手帕、一把梳子和一面破化妆镜。
在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两点半之间有好几个人看见玛莉安,是在白教堂路和炒锅酒吧。一点四十分左右她在史瓦街十八号,也就是她原来住处的厨房里,说她没有钱,要求他们保留她的床位,并且承诺会尽快带着钱回来付账。根据证人的说法,当时她醉得厉害,出门时一边保证很快就回来,边夸耀着她那顶“可爱”的帽子,似乎是人家最近送她的。
玛莉安生前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是在凌晨两点半。她的友人奈丽·贺兰在教区教堂对面的奥斯本街、白教堂路转角遇见她。玛莉安喝醉了,沿着墙边蹒跚行走。她告诉奈丽这一晚她交易了三次,足够支付旅馆床位的钱,可是她花光了。玛莉安不理会朋友要她一起回去休息的劝告,坚持试试最后一次运气,想再赚个几便士。教区教堂的钟声敲响时,玛莉安起身沿着灯光黯淡的白教堂路离去,消失在一片漆黑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