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身份不明男子(6)
作者 : 派翠西亚·康薇尔




  玛莎·塔布伦阴部的刺伤和割伤显示这案子含有性的意味。然而倘若此案真是如此——开膛手的所有相关案件似乎都如此——却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曾经有过“接触”,一如维多利亚人对性交的称呼,那么这应该是个必须加以严肃看待的模式,可惜并没有。我不确定所谓“接触”的定义为何。妓女的问题在于她们很可能一晚和人“接触”多次,想要将身上各等人留下的痕迹完全清除干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再者,当时的人无法采集体液进行血型或DNA化验,甚至无法区别犯罪案件中的血液是属于人或者动物。即使他们采得死者最近性活动遗留的体液,也不会有丝毫法医学价值。无论如何,精液或意图性交的缺乏——就像在开膛手的所有案子中反复显现的——表示凶手在受害者生前或死后都不曾和她进行性活动。这样的模式并非不曾出现过,然而在精神病态的暴力犯罪中却非常罕见。因为这类凶手通常会在残杀时进行强暴,在受害者断气时达到高潮,或者在受害者死后在尸体上自慰。开膛手性暴力谋杀案中没发现精液和席格是性无能这点有着一致性。

  以今天的标准来看,玛莎·塔布伦谋杀案的调查工作非常粗略,可说根本谈不上是调查。玛莎·塔布伦的遇害并没有引起警方或媒体的关注,她的凄惨遭遇直到八月十日第一次死因调查听证会举行时,才总算有舆论参与。一天天过去了,案子依然没有进展。没有人在乎玛莎·塔布伦。就像我在停尸间工作时经常听到的说法,她的情况可说是怎么活,怎么死。

  她被谋杀的手法极其残酷,却并不是入侵伦敦大都会区的第一桩暴力惨案。玛莎只是个又老又丑的妓女,是她自己选择了那样的生活方式,让自己身陷危险之中。媒体报道指出,是她自己甘愿从事那种必须不断躲避警方的交易活动,就跟杀害她的凶手一样。人们很难对像她这样的人产生太多同情,而那个时代的群众情感和今天其实并没有不同:受害者活该。尤其现代法庭中出现的各种为凶手脱罪之词,更是令人心寒愤慨。谁让她穿成那样;谁让他把车开到那个城区;谁让她到酒吧去勾引男人;我早就劝她别到公园的那个区域去慢跑;是你让自己的小孩从公车站走路回家的,你还有什么话说?就像我的良师,弗吉尼亚州首席法医玛赛拉·费洛所说,“一个女人有权利赤裸着身体到处走而不虞被强暴或谋杀”。玛莎·塔布伦有权利活下去。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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