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林医生推测凶手十分强壮。肾上腺素和狂怒的威力惊人,足以激发强大的能量。可是开膛手并不需要超人般的力气,只要他的凶器够尖锐锋利,则他不需费力便能刺入受害者的皮肤、内脏,甚至骨头。基林医生错误地认定深入胸骨的那道伤口不可能是“刀子”造成的,并且据此推测:凶器有两种,可能是“匕首”和“刀子”,由此呼应他较早的假设,认为凶手是双手皆灵巧的人。
就算是吧,但是想象凶手在黑暗中一手拿匕首、另一手持刀同时戳刺玛莎,这画面实在怪异荒谬得可以。再说他很可能会刺中自己好几刀。根据种种医学证据看来,这并不像是善用两手的人会犯的案。因为玛莎的左肺部有五处刀伤,位于身体左侧的心脏有一处。面对受害者时,惯用右手的凶手攻击对方身体左侧的机会通常比较多一些。
基林医生对胸骨那道伤口的推论是谬误的。用尖刀便可以刺穿骨头,包括头骨在内。距离开膛手开始犯案几十年前,德国曾发生一桩谋杀案,一名男子拿利器刺穿他妻子的胸骨。后来他向法医供称,用“餐刀”刺穿骨头就像切“奶油”那么简单。伤口边缘显示,餐刀极其利落地穿透了胸骨,接着刺入右侧肺部、心囊和大动脉。
基林医生认为玛莎·塔布伦谋杀案的凶器有两种,这说法有个依据,就是刀伤的大小不一致。但是此一差异可以用刀柄部位的刀刃宽度比刀尖宽来解释。刀伤的尺寸可以因刺入深度、刀刃扭转以及被戳刺部位器官组织的韧度等因素而产生差异。我们无法查证基林医生所谓的刀子或匕首究竟有何差异。不过刀子通常是单刃,匕首则是双刃,而且有非常尖锐的刀尖。“刀子”和“匕首”时常被当作同义语,就像“左轮枪”和“手枪”。
在研究开膛手案子的过程中,我设想了他可能使用的各种切割工具。结果发现,其种类之多样和取得途径之便利令我讶异,或者可说令人沮丧。到亚洲旅行的英国人带回各式各样的纪念物,有些十分适合作为刺杀或切割工具。印度匕首就是可以造成各种长度不等伤口——根据深度而异——的绝佳例子。这种匕首的坚硬钢质刀刃所能形成的伤口类型之繁复,足以瞒过任何法医,包括现代法医。
它那弯曲的刀刃在象牙刀柄部位的宽度几乎有一吋半,接着在往上三分之二的地方变成双刃,然后一路削薄成为针似的刀尖。我向古董商买来的一把印度匕首是一八三年制造(包括刀鞘)的,可以轻易藏在腰带、靴子和较深的外套口袋,甚或袖子里。还有一把刀刃微弯的叶门匕首(大约制造于一八四年),同样能够留下各种尺寸的伤口,虽说它的全部刀身都是双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