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喝了酒才来抱我,就三年前的那一次。很奇怪,竟然是刚刚好。两个人有点吃惊,有点快乐和迷离。闭了眼,就去抚他的长发。而我也一样,有着一头长发。
我那时深爱的是小刀。断然不肯孟浪。
他偶尔唱《甜蜜蜜》。他唱得很好听。冷冷的一点温暖,却是那时我所能得到的一点安慰。
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
那时,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还没有出来。张曼玉后来要做影后,黎明后来再度走俏,繁华荣耀,转换如走马灯,而落拓的依然是落拓。
他走之后,我每晚都唱《甜蜜蜜》,连酒吧的伙计都会笑着跟着唱。我唱得没他好。我哪里有他如此奢华和年轻的颓靡?
后来,我离开了酒吧。
夜里他来看我。两个人相视而嘻。他有结发的女友,我也有疼我的男友。重逢都是我们没有想过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惟有顾左右而言他。
三年前两个人穷困,现在他依然潦倒。
好好一个男孩,早就心仪了的,如今脸上已经有了风霜的影子了。这样的男孩永远是浪子,不会爱女人也不可以混出头来。他还倚仗着西洋女子讨生活,而我不必。只要我愿意,只要我多几个年头地活下去,抓住年轻的光阴,仔细经营一番,我永远前程看好。我冰雪聪明,才华在身,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像我这般。到时我已是著名女子,傲视天下,不知道还会不会把圆明园村的小刀放在眼里呢。
于是对他说,等我功成名就,你来做我的情人。
还不如在你未成名之前就和你相好,他叹气。
真是喜欢我?
真的喜欢你。
我笑他虚情假意,又笑我连虚情假意都要去相信。
我便喜欢看你这般笑,你如果永远这么对我笑那该多好。他总是给我一箩筐的甜言蜜语,免税的。
又说瞎话,知道我好怎么不见三年前你找我来。我咳嗽不止。
你病了么?
是。
什么病?
好不了了。
你胡说,要掌嘴的。他抓我的手,轻轻打我。
我叹道,我死了你想念我不?
不想。
没良心的!
谁叫你不肯跟我好来着。
谁个不肯了,你女友呢?
她不喜欢我和你说话。她要我随她回英伦,她要逼疯我。
我笑说,你这个痴子,是我就去了。
他说,要有了五万块钱,不如我们远走高飞。
去哪?
去南方吧,他说,那里暖和。
真是个痴子,我说。
他用我的手机给女友打电话:对,我在排练……好,我这就回来……什么?好,我在路上给你带一个。
我看着他,浑然不觉,我以为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
给他买了茶水喝,好好的,送他回女友身边。
两个人坐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车一辆一辆地过,给我们满眼的尘土。他搂着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是刚刚好。
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一直等下去。可他说,他更想和我一起到车开的尽头去,到更加快乐和自由的地方。
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再见面时,还是否相互认得。
他仔细叮嘱我,下回不要涂香水了。
我如做错事情般,惶惶道:熏着你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