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是先锋的。它是多少人的行为软件、现代迷信、时尚准则,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庸俗的女人。我喜欢超市,只有面对如此丰厚而默默无语的物质,我才会感动。我喜欢家庭用具——被褥、枕头、靠背、床垫、窗帘、玻璃器皿、藤编茶几、纸巾、挂钩、瓷碗、有细密洞眼的金属勺子、胡椒瓶子,这些很具体的物质,很细致的材料,是多么容易让人联想到幸福啊!我会在反复心算之后慎重地为今年如期来临的夏天买一件打折的粉红色吊带裙子——它是昂贵的商场中最便宜的粉色裙子,一连好几天我都会为自己的精打细算和偶尔的奢侈感到无比兴奋。它是最普通的样式,但是它出奇地合身。这令我欣慰:我是柔软的,可折中的,可以隐藏于任何一件衣服或者一种面料之下。
我买了很多很多的打折长裙,各种颜色的,活泼亮丽地挂了满满一个衣柜。我总是换不同的裙子,它们都很长很长。后来有一个男孩特意跑过来说,你不该穿那么长的裙子,因为它们遮住了你的腿。后来,他成了我的吉他手。而我们在台上演出的时候,我一如既往地穿着大红的长裙(它很便宜)。一如既往地,它遮住了我的腿。我——是——鱼——一如既往地,我幻想着穿着黑色的网格丝袜,和我的男性歌迷们发生各种美好的艳遇。
早就有很有经验的音乐人善意地提醒我并不适合唱歌。他说为什么你不像校园歌手们一样,写一些在草地上唱的歌?我只是懒得摆出一副纯真嘴脸来,原谅我到这种时候就会变得异常早熟和倔强,我以为那些游荡着的阴郁的魂灵更加需要同情和安慰,比起形而上的伤感青春,它们更加脆弱和卑琐,更加不堪一击。
我把我的乐队命名为“幸福大街”。迄今为止,我没有和乐评人喝过酒,也没有和他们称兄道弟。没有人把“幸福大街”明确地称为摇滚乐,因为它总是不够勇猛,不够愤怒,也不够工业化。它不是流行,不是民谣,不是金属,不是说唱,不是死亡,不是朋克,不是哥特。迄今为止,我们仍然不知道它是什么。它的行李中充满了任性、乖戾、凶猛、冷漠的情绪,矛盾重重,破绽百出。灯光熄灭,冰冷的音乐却开始变得温暖。是的,我们只是温柔善良的食肉主义者,本城最他妈荒诞滑稽的马戏团,为善良的陌生人表演炼金术、起死回生术和自我谋杀术。不久之后,在我们的排练场,将竖起低质量的浮华大厦,机器将吞吐着商界的、政界的、包括性服务在内的无数服务行业的新贵们,“幸福大街”的明天却无人知晓,她苟延残喘,随时死去。而我,一个面容模糊的南方女子,一个卑微无名的学堂学生,在舞台的灯光里,仍然热烈地、天真地幻想着一举成名,名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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