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熄灯后我让屋里的女孩子猜谜语:远看是草帽,近看是手套,仔细看一看,既是草帽又是手套。
大家都毫无心机地笑起来,包括肥女生。
第二日,肥女生如同准备论文一样,写了一万字的材料,痛诉摇滚歌手是如何飞扬跋扈、毫无天理地侮辱她,殴打她,恐吓她,密谋着要杀她。这份内容翔实、证据昭然的材料被上交到班里、系里、学校办公室,还在T大的BBS上四处张贴。她马不停蹄地打电话给她的家人、同学、导师,反复诉说这一假想事实。结果,很快有人来做调查。
工作人员安静地听完肥女生陈述被压迫的事实之后,又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肥女生憋红了脸,期期艾艾地挤出一句话:她,她还在宿舍讲,讲……
讲什么?工作人员循循善诱。
她讲黄色笑话!
她讲什么黄色笑话了?
于是肥女生讲了老半天。他们明白了,却都紧绷着脸,抿着嘴,不肯笑出声。
好好的,做什么摇滚歌手。工作人员对我深表遗憾。
我很少开口唱歌,也从来不在屋里放摇滚乐。这个城市连我在内大约有三个女摇滚歌手,除我之外,其余两个都会扭屁股。因为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所以我不扭屁股;因为我不扭屁股,所以我挣不到钱;因为我挣不到钱,所以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春花是对的,摇滚歌手比旁人更加危险。通过谋杀事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欲盖弥彰。不要以为你和大家一样按部就班地上课、吃饭、睡觉和出入食堂,你和每一个人笑着打招呼,搞好关系,别人就认不出你来。
我被宿舍管理科勒令搬出宿舍一个月后,在路上偶遇肥女生春花。她穿一袭白裙,披着蓝纱巾,头颅高昂,步伐缓慢,神情傲然地与我擦身而过,对我视而不见。她需要在与外界的对抗中获得自尊和骄傲,却忘了我从来就不是她的假想敌。
你知道吗?我们叫你The Kill Kill Girl。因为你唱的歌我们只听懂了一个字,就是杀、杀、杀。在一个大学旁边廉价的四川馆子前,两个荷兰人对我说。他们即将回国,在中国旅游两个礼拜,他们竟然目光短浅地认为我是中国最出名的歌手,并提到了国外的很多著名的女歌手与我相比较。他们把他们不爱吃的菜拼命地夹到我的碗里,并且问,Who do you want to kill?(你想杀死谁?)
我自己,我说。
和所有正在成长的女孩子一样,我也曾深深痛恨自己。
五、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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