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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新,依违于帝后之间(1)
作者 : 吴剑杰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冬,德国强占山东胶州湾(青岛),迫使政府签订条约,同意德国租借胶州湾九十九年,并取得修筑两条铁路和铁路沿线三十里内的开矿权,山东被视为德国的势力范围。继德国之后,俄、法、英等国纷起效尤,分别强租了旅顺、大连、广州湾(湛江港)和威海卫,视中国东北、两广和长江中下游为自己的势力范围。日本则宣称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福建为其势力范围。这样,中国就面临着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豆剖、亡国灭种的严重威胁。康有为赶往北京,上书光绪帝请求变法,说如果现在还不变法图强,不需要多久,恐怕皇上和诸臣也要做亡国奴了。这次上书还第一次提出开国会、定宪法的政治主张。光绪帝指示总理衙大臣翁同龢等召见了康有为,翁同龢于召见后向光绪帝推荐,说“有为之才过臣十倍”,请“举国以听”。光绪帝要翁同龢转告康有为详细陈奏变法事宜。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一月八日,康有为再上《应诏统筹全局折》,建议光绪帝效仿日本明治天皇,首先大誓群臣,诏定国是,表示维新变法的决心,以皇权推行新政;同时在午门设上书所,允许臣民直接给皇帝上书,从中发现人才,量才录用,意在使维新派有参与新政的机会;然后在内廷设制度局,对中央的行政体制和职能进行改革,并订立各项规章制度。维新派与皇权一旦结合,维新变法很快进入实施阶段。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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