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的升迁之路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上篇
与洋人争利办纺织(1)
作者 : 吴剑杰


  光绪十四年(1888年)十一月十八日,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致电驻英公使刘瑞芬,说粤拟购织布纺纱机器,请其通盘代筹。经过半年多的往返电询,并寄中国棉花化验品质,决定订购能够纺制原色扣布、斜纹布、原色次等布(全用国产棉花)和原色上等布、白色上、次等布及提花色布(掺用洋棉三成)等七种布料的织布机一千张,并照配纺纱、染纱、轧花、提花各项机器,及汽炉、锅炉、水管、汽管、机轴等件,机价及运输、保险等费,共银四十余万两。光绪十五年(1889年)八月,张之洞在奏折中陈明创设织布厂的理由,说自中外通商以来,中国财富所以源源流向国外,首先是鸦片的大量入口,其次是洋布、洋纱的充斥于中国市场,因为洋布、洋纱使用机器生产,工省价廉。棉布本为中国自有之利,因不敌洋布的价廉物美而日衰,即织土布者亦买洋纱充用,中国之利反为外洋独擅,致使我朝“耕织交病,民生日蹙,再过十年,何堪设想”。现在既不能禁其不来,惟有购备机器,纺花织布,“自扩其工商之利,以保利权”。不久移督两湖,继任粤督李瀚章不愿多事,以广东不产棉花为由,建议张之洞带往湖北。

  当时中国只有一家纺织企业,即由李鸿章主持开办的上海机器织布局(厂)。该厂于光绪四年(1878年)动工兴建,并奏准十年之内不准另行设厂,以专其利。但十年过去了,直到此时(1889年)仍未建成投产。光绪十六年(1890年)闰二月,张之洞奏准移机鄂省。他明知“鄂中物力艰窘,与粤省情形相去宵壤”,但事关为民兴利,仍当力任其难,说“若坐视其难而不为,凡事何从创始”。本年底,湖北织布厂于武昌文昌门外江边动工兴建,两年后即建成投产,有布机一千张,纱锭三万枚,规模略大于上海机器织布局(布机五百三十张,纱绽三万五千枚),日产原色布、斜纹布、花布、面巾等两千匹(每匹十丈)。光绪十九年(1893年)初,张之洞又及时援行沿上海布厂之例,奏准于本地零售概免税厘,如运内地销售,只在江汉关完一正税,概免内地沿途税厘。政策性优惠和产品的适应性,使鄂产布销售畅旺,“购取者争先恐后,以故货不停留,利源日广”。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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