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见罗迪克,觉得他很阳光的样子。不记得他当时穿了些什么,我想只是随便的白衣、白帽、白鞋吧。没有研究过他的赞助商是哪家,只是惊叹他漂亮的大力发球,时速155英里的世界纪录和一脸乖乖的笑容。四岁半来到得克萨斯,一家三兄弟都具有完美的运动天分。大哥是美国国家跳水队的运动员,二哥也是大学网球好手。美国的大学网球水平,绝不比职业网球差。果然罗迪克成为当今世界网坛的三号种子选手。感觉他的故事是美国式的,品味也是美国式的,单纯,洁净而简单。
第二次见到罗迪克,是在2005年的法网赛场。他的脸庞依然稚嫩,只是衣着变了样子。白色上衣,蓝色短裤,白灰色鞋子和一顶灰蓝色条纹的帽子。感觉他像个淘气的大个子男孩儿,偷偷穿上了大人的衣服。这身装扮是在打网球吗?我有些困惑。仔细看了看赞助品牌,原来是个适合白领上班之余休闲时穿的服装品牌。如果一个五十岁的高尔夫爱好者穿着这身衣服,穿梭在草坪上,我觉得能接受。可是,罗迪克这样良好的柔韧性和超级爆发力,1982年出生,年仅23岁的大男孩,穿上一身老气横秋的衣服,我真觉得别扭。经常想,如果有一天,一个我不欣赏的品牌请我做代言人,我会答应吗?一直觉得,不会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就像不会做不喜欢的事情一样。在代言品牌的时候,究竟是商业价值重要,还是个人品味重要?罗迪克,你的品味在哪里?原则只留在赛场上了吗?
2003年,是罗迪克得意的一年。第一个大满贯冠军,一段爱情佳话和一个美国《人物》杂志评选的世界第一美男称号。事隔两年,爱情没了,冠军没了,美丽也刻意地加上了岁月的痕迹。
2005年的温网,罗迪克是最幸运的人。温网有一个特别之处,他的种子排名,只看草地赛事的成绩。结果,原本世界排名第二的休伊特和排名第三的罗迪克对调。这样,最强的选手都在另一个半区,罗迪克看了对阵一定会暗自偷笑,一直笑到与费德勒对决。脱掉灰蒙蒙的球衣,抹去灰蒙蒙的爱情记忆,罗迪克闪亮登场。
学生时代,喜欢一首名叫《乡村路带我回家》的美国民谣。看到罗迪克阳光的样子,阳光的白衣,阳光地挥动球拍,总想把这首歌唱给他听。也许希望他夺冠,也许希望他一路走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