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讯了日军军令部长永野、岛田,驻德国大使大岛,海军大将野村等人后,都没有得到有关此命令存在的确切证据,包括文件原件。接着讯问了军令部和天皇之间的联络员高松海军中校,结果亦是一无所获。因为高松属于皇族,此前盟军曾经指示不得把皇族成员当作战犯审问,负责调查高松的官员福密实(美籍日裔)还因一再追问受到了批评。
一些善心的人们猜测,也许是潜水部队司令三户寿自作主张,也许是部分日军指挥官的随意行为。更多的人(包括福密实)都猜测,此命令也许是以口头的形式逐级下达的。
但无论如何,日军的暴行是不争的事实。
此间有一个小小插曲:
潜水艇事件的调查官福密实,早年是广岛修道中学毕业的学生。审讯中,福密实无意得知三户寿也是修道学校毕业,可以算是自己的学长。由于这样的关系,福密实在调查审讯中,曾争取过为三户获得一个有利的裁决。二人以后成为朋友,相互交往。
三户寿获释后,福密实私下问及当时的那道命令“究竟是怎么回事”。
三户寿回答:“正如你当时的推想,命令是军令部口头下达的。”
日本海军下达这样的命令不敢以文字而以口头下达,说明他们心中有鬼,色厉内荏。
福密实听了连连摇头叹气,说:“日本海军竟然下达这样的命令,简直难以理喻,这道命令是日本海军史上的一大污点!”
日军的命令和美军的行为有无直接的关系?
是否可以成为战争史上残暴行为的一个旁证?
还是让我们回到正题:美国潜水艇怎样对待幸存者。
有一个未必有利于美方的旁证是:在纽伦堡审讯德国战犯时,控方指出纳粹实行非人道的残杀俘虏行径,指斥德国海军元帅邓尼茨有罪,反方即辩护方成功地证实了英国海军和美国海军也有类似的实例,即违反了1936年的《伦敦协议书》。邓尼茨元帅因此被援引“彼此同犯不究”的法律原则,在这一点上宣布无罪。
击沉“阿波丸”的美军潜水艇是否真的规规矩矩地执行国际公约呢?是否也有消灭俘虏或遇难者的行为呢?
在击沉“阿波丸”之后,立即赶到现场的“皇后鱼”,从大约15名幸存者中只救出一人。这是不是“为了获取情报才救出一人”的实例?
20多年后,当年的调查官福密实已经成为作家和记者,他在专程采访了拉福林舰长和他当时的副手贝特纳时,曾经单刀直入地提出询问。
两人的回答不差一字:“决不是那样!是因为浪高天黑而无有办法。”
就“阿波丸”这一事件来说,没有发现杀死幸存者的任何证据或者指控,亦没有虐待俘虏的记载。
在被俘审讯到放还的整个过程中,俘虏下田勘太郎始终对美军毫无怨辞。
后来下田遣返日本,直到1971年去世一直住在东京。许多人向他打听4月1日夜的情况,下田却一直保持沉默,不愿张扬,心态平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