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庭为此出示了日本海军总部的一份代号“209”号的命令,这是帝国大本营1943年颁布、由海军总长永野大将签署的文件。当然正本被毁,仅存抄本。其内容是:
击沉敌船及所载货物后,彻底消灭敌船的主要人员。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捕获部分船员,努力获取情报。
此命令可从1943年3月20日日本“第一潜水部队第二号秘密命令”中得到证实和体现。
就日本方面说来,他们在战争中间,常常做出违反国际道义的行为。
日军在太平洋战争后期曾奉命杀害俘虏和幸存者,其南方通讯基地司令官三户寿少将,就向部下下令“杀死海上敌方幸存者”。根据这个命令,在印度洋和南太平洋区域,日本的潜水艇在击沉商船后常常将幸存者的大部杀死。──此命令是美军1944年2月19日在占领库瓦林岛后,从日本海军基地缴获的。执行这一命令而杀死幸存者的日本军人,在战后被严厉地追究责任,受到了东京法庭的起诉和审判。由于下达消灭幸存者的命令,三户寿少将当然成为被告。
杀死幸存者的命令从何而来?
辩护方面要求追查命令的由来和下达的过程。一般分析,三户寿的命令应源于海军部。可在彻底搜查和检查了海军部的有关文件后,并没有发现涉及这一命令的原件。
但是,一个证明日军潜水艇罪行的文件却被发掘出来,并在法庭上初步引证,那就是日军“伊─8”潜水艇无线电员仲原次郎的证词。
仲原次郎所在潜艇曾于1944年3月26日击沉了盟国的“吉希拉克”轮船,仲原次郎追述了那血淋淋的一幕:
海军司令部下达命令要求消灭船上的全部人员。我们都执行了舰长有泉的命令──有泉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人,他在部队的外号叫“歹徒”和“帮头”。
在审讯沉船船长时,有泉对我说,海军部有命令,必须杀死敌船甲板上的每一个人。他还命令我们不得把屠杀俘虏的事讲出去。7月份我们击沉了“让尼克莱特”号商船,也是重复3个月以前的办法:鱼雷发射击沉目标之后,潜艇浮出水面,有泉船长命令弃船逃生的人向我们游过来,让他们上艇。这些人被捆绑着押到艇首,大约有80人。该船长和一部分人被带到下面,剩下的人挨个被刺刀刺死或军刀砍死,或者先是毒打一顿再开枪打死。船员还告诉我,下边的俘虏都被砍了头,并且有泉艇长亲自动了手。我看见工程军官杀完俘虏后擦拭军刀上的血迹,还用消毒水洗手。
仲原次郎还说,“1944年9月我回到日本并在海军军令部供职,一直到1945年8月,海军军令部3部部长把我叫去,专门警告我不要把在‘伊—8’潜水艇工作期间看到的一切说出去。后来听说,有泉中校在1945年8月自杀了。”
关于杀戮俘虏的“209”命令,控辩双方争论激烈,使这条命令深深记忆在历史和人们的脑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