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许不知道,“阿波丸”沉没在中国的领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沉船所有人自船舶沉没之日起1年以内,可以申请发还打捞起的原物或者处理原物所得的价款。过期如不申请,即丧失其所有权。”
“阿波丸”及其货物的所有权问题,日本或许可能提出。果真如此,那么马来西亚、新加坡就可能提出其装载的物资是从他们那里掠夺的,由此提出索赔权的问题。而作为曾经被日本掠夺的战胜国──中国,当然也有理由对日本提出索赔要求。尤其是两个关键的因素──时效和地域,沉没于1945年的“阿波丸”早已过了“1年”中间提出申请的期限,任何声称对其拥有所有权的人都失去了提出申请所有权的理由和条件,加之“阿波丸”沉没之地是中国海域,“阿波丸”及货物的所有权毫无争议的属于中国。
还有,一个日本政府无法逾越的障碍是,日本是战败国,是侵略者。根本没有资格提出所有权和赔偿要求。
这里,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下美籍日本人福密实先生。
福密实(Minoru fukumitsu),日本血统美国人,1913年生于美国犹他州。在美国小学毕业后回到日本读书,上过广岛教会中学、高等农业学校,后又在美国犹他州立大学法学院学习,本科毕业后在该院攻读法学研究生。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在美国纽约大学进修国际法。
美国出生,在美国接受教育,使福密实基本完成了亚洲人向美国人的转变。但是,福密实毕竟有着日本民族的血缘,他对日本给予了热切的关注,也有着特别的感情。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32岁的福密实被远东军事法庭任命为调查官,前后达六年之久。其工作重点是,调查太平洋战争中的潜水艇事件,调查日军掠夺东南亚华侨财富的情况。
调查中,神秘难解的“阿波丸”事件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因而他特别注重积累有关的资料,可谓至详至细,以至后来成为一名“阿波丸”的研究专家,专门调查研究“阿波丸”事件20年之久。
后来,福密实担任过美国和日本的报纸撰稿人,研究过战史资料。在美国是有一定声名和影响的法学家和作家、自由职业者。
福密实潜心调查研究“阿波丸”事件20年,没有人怀疑他的客观和公正的立场,因为他声明并证明了他是热爱美国也是热爱日本的。但是,福密实的调查和著述在美国和日本却遭到了大相径庭的对待。
在美国,他的调查得到了美国务院和军方包括海军方面的积极协作。他们没有顾忌福密实的自由职业者身份,向其提供了海军的作战资料、外交文件和军事法庭档案副本,包括“皇后鱼”潜水艇航海的日记副本。说明美方的坦诚和无所遮掩的合作。
但是,作为日裔作家的福密实,在日本官方那里却屡吃闭门羹。
日本外务省和官方,始终没有向福密实提供过任何相关的档案资料。这也使一腔热望的福密实困惑不解:日本是事件的“受害方”,又曾经郑重其事地提过抗议,为什么后来却采取鸵鸟战术,把头埋进了沙里,不敢面对现实?
日本政府对“阿波丸”事件的态度始终令人不解,回避、拒绝、尘封不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