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宣言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部分 颠覆传统与未来胎动
第三只眼睛看长生(2)
作者 : 王小平




  从古至今,人的生命都是父母共同孕育的结果。离开了男女双方的直接合作与在女方腹中“十月怀胎”,绝不可能“一朝分娩”,产生一个新生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无数亿个人的生命都是如此产生的,绝无一个例外。这是自然注定的绝不可变的客观规律。然而,谁能想到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能造就试管婴儿,能无性生殖,生命能够克隆,完全改变了生的规律!既然生的规律能够发生如此巨变,那么死的规律,同样能够有巨大改变!

  “有生必有死”,只是我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得出的“规律”。按照“以规律变规律”的道理,只要创造条件、改变条件,就可以变“有生必有死”为“有生必长生”。事实证明生物有生并不一定有死。存活了2.5亿年的细菌已经被科学家发现了,科学家认为它既然已活了2.5亿年,那么再活上个2.5亿年也不成问题。

  过去,科学家以细胞的分裂次数和分裂时间来推断人的寿命。人体细胞只能分裂50次左右,每次分裂周期为2.4年,以此推算出人的寿命极限是120岁左右。因此,科学家们普遍把120岁作为人的寿命的不可逾越的极限。但这真的不可逾越、不能改变吗?绝非如此!今天的科学研究已经证明:利用端粒酶可以大大增加细胞的分裂次数或增长分裂周期,从而使人的寿命大大延长。如此一来,120岁的寿命极限宣告破产!事实雄辩地证明:只要改变条件,规律必然相应发生改变!

  纵观人类寿命史,随着人类的进步,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地进步。在生产力低下的4000年前的青铜器时期,人的平均寿命只有18岁,古罗马时代为23~25岁。以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平均寿命来看——夏商时期18岁;秦汉时期20岁;东汉时期22岁;唐朝时期27岁;宋朝时期30岁;清朝时期33岁;民国时期35岁;1985年已达68. 92岁,2000年达71岁……中国人的寿命在解放后短短50年里延长了一倍之多!过去,“人生七十古来稀”,今天已经变得“人生七十已不稀”了,许多国家的人均寿命都超过了70岁。人的寿命的不断增加、不断改变,是因为人类生存条件的不断改变。这种条件的改变是渐进的。如今我们身处生命科学的世纪,将迎来飞跃式的改变。就目前来看,生命科学的重大发现已使人们对寿命的认识产生巨变。科学家开始宣称人的寿命达到1200岁并非难事。可以预见,生命科学技术不断突飞猛进,再过10年、50年、100年后,人类寿命的极限必将不断产生更加巨大的突破。由此可见,通过科学技术应用客观规律可以改变人的生命存在条件,生命存在条件的改变又使生命规律发生改变。因此,人的寿命在科学技术的不断突破的条件下是没有极限的。
现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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