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只要具备“三个足够”——足够的智力、足够的投入、足够的时间,一切绝不可能的事情都可以变为现实。长生不老也不例外。
如果说“第一只眼睛”是生命科学,“第二只眼睛”是高新医学的话,那么,“第三只眼睛”就是辩证哲学的眼睛。
生命科学的曙光,高新医学的飞跃,令人不能不感受到长生的巨大希望。然而难免有人对长生不老仍然心存最后一丝疑虑。长生不老——真的可能吗?我们很有必要从辩证哲学来透视长生。
(一) 规律论与条件论
世界上任何物质运动都具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并受其客观规律的支配。是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是决定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成败的关键。孙膑有一句名言:“知道,胜。”“不知道,不胜。”这里的“道”,就是客观规律。尊重它、利用它,规律就会成为武器,使你如虎添翼,马到成功;反之,轻视它,违反它,规律就会变成对手,使你碰得头破血流、一败涂地。
人们通常认为,万物有生必有死。生生死死,是不可避免、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当人们理所当然地把“有生必有死”认作是铁定的规律后,谁要再奢求长生便是胡说八道,犯下最低级、最可笑的错误——不顾客观规律。
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一切规律都以条件为转移。水往低处流,是大自然的客观规律。然而,一定条件下,“水往低处流”可以变为“水往高处走”。当我漫步在公园里,注视着那直冲云霄、如玉柱凌空般的喷泉,心头猛然一震:只要改变条件,“水往低处流”的自然规律就会发生完全相反的人为巨变!
按照万有引力规律,受地心的吸引,比空气重的机械、机器一类物体是飞不起来的,然而在一定条件下,也绝非如此。它们不仅可以飞起来,而且还可以载重起飞。
这些都说明:规律是可以改变的,但绝非可以任意地、随心所欲地改变它。只有当条件发生改变了,规律才能相应地改变。而条件的改变,又必须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这就叫作“以规律变规律”。
一方面,规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另一方面,规律以条件为转移,条件改变,规律相应改变。人们往往只认识到规律的恒定性,而没能认识到规律的可变性,即没能认识到可以“以规律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消亡,都有其固有的规律。一切规律都以条件为转移,而一切条件都可改变。因此,一切规律都可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