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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天下奇观的判例 (1)
作者 : 柏杨


  ──立法机关将要修改民法啦,务请也听听周婆的意见。

  清王朝时候,一个大官,想娶小老婆,不敢开口。非他不好意思也,而是他的官来自裙带,太太偏偏又是一位女权运动委员会,啥都行,再找一个女人不行。佬倌儿急得团团转,他的摇尾系统看到眼里,痒在心头,乃向他太太据理力争曰:「这是周公定的法条,男人都要娶三妻四妾。」官太太曰:「要是周婆定的法条,准不一样,滚。」摇尾系统只好滚。

  在〈三靠牌〉那篇敝大作中,柏老曾夸下海口曰:「如果臭男人动粗,你就离婚,我老人家替你打这场官司。」不久就被吾友田松先生,泼了一头冷水。他阁下在台北当律师,整天在男女婚姻纠纷中打转。那天狭路相逢,训我曰:「好老头,就凭你那两下子,胆敢包揽词讼。算你运气,柏府门前仍可罗雀,一旦真有遍体鳞伤的老奶投靠,我看你就闯下了滔天大祸也。」我不服曰:「我一点也不怕,先请医生验伤,出个伤单,然后我就御驾亲征,陪同老奶到衙门按铃申告,看不把那小子搞得奄奄一息。」田松先生见我执迷不悟,掉头而去,临走时教我回家仔细的看过《六法全输》之后,再开簧腔。

  看《六法全输》就看《六法全输》,我岂是不识字之人,不但看《六法全输》上的《民法》,还看〈亲属篇〉的判例。谁知道不看尚可,一看之下,魂不附体,特此严重声明,诸老奶如果挨打受气,千万别找我求救。盖现行民法的婚姻观念,仍是十八世纪以前的观念,虽然扭扭捏捏,好象也有周婆的外貌,骨髓里却仍保持着「周公不死」的精神,其程度比干屎橛还硬,我可咽不下去。际此明哲保身时代,再好的朋友,有福同享,有祸自受,谁也别打我老汉的主意。

  现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焉,一曰协议离婚,一曰判决离婚。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只要一张离婚协议书,经过两个人证明,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可是,如果一方非离婚不可,而另一方又硬是不肯,问题就出来啦,那就要仰仗判决离婚,也就是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可是,只要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就等于一头栽到周公阴魂的网罗里。首先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调解」一番,好象天下男女都是白痴,只有法官老爷聪明,能洞察问题的症结。这一「调解」,从传讯到开庭,从第一次开庭到第几次几十次开庭,就把人搞得精疲力尽,下气不接上气,受不了调解折磨的人,只好打消离意,在法官老爷庆幸又做了一件好事之余,回家继续承受恶姻缘的成果。受得了调解折磨的人,那就是「调解不成」,还要再受正式诉讼程序的折磨。
北岳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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