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们在结婚之前,是不是应该有性行为,恐怕答案都是一致的,没有一个人不认为婚前乱搞,后患无穷。便是最低级的流氓恶棍,在这个观点上,都会正直可观,主张非维持贞操不可。如果不信,不妨打听一下试试,上至圣贤,下至愚劣,包管有志一同。即令他是新潮派,谈起来或写起来满不在乎,一旦他女儿和别人表了那幺一演,他立刻就会大脑充血。
然而问题之妙却正在此,自从风行自由恋爱,婚前的性行为与日俱增。据金赛博士的调查,美国男女婚前便丧失贞操的,约占三分之二。而瑞典因性教育更为普及的缘故,比例数也更高。这是洋大人堕落的证据乎?当然非也,假使把中国人也加以调查,可能还有更精彩的比例。不过同胞们习于伪善,可能没人承认婚前有过荒唐;而女人们的贞洁,更一个比一个有资格吃冷猪肉,我们常听到的是:「结婚的前一天,我才教他吻我一次。」事情是不是到底如此,只有自己知道。抗战前柏杨先生在长沙,有一个朋友,结婚之日,看着就有点不对劲,盖新娘的纤腰,何其粗耶?当时大家就开了几句不伤大雅的玩笑,想不到该朋友乃圣人门徒,认为有损尊严,绷起尊脸,严斥我们小人之尤,一面叫工友买纸帛花烛,要烧香赌咒,把我们搞得打躬作揖,落荒而逃。结果婚后五个月,生了个胖娃娃,他还以为我们不知道哩,到十一个月时才做弥月,我们乃联合送一对联,联曰:「一夜提前,小心小眼。」「五月生子,大富大贵。」送去后喜酒也没吃成,被轰了出来。
两个相爱得要死要活的男女,而且发了滔天大誓,我非你不娶,你非我不嫁,在花前月下,或是没有人的黑暗之处,爱抚谈情,久而久之,要想不发生关系,简直不太简单。除非他们不是人,而是两块冰冷的石头。这跟道德不道德扯不上关系,完全是一种生物本能,没有这种本能,人类早绝种啦。犹如孩子们在开饭前先到厨房捞一块肉到嘴里,你说他道德乎不道德乎?他不过把一定给他的东西,早一点支取而已,那本能往往难以控制。记得有一个电影,穷光蛋的男主角发了脾气,富家女的女主角去安慰他,他曰:「只有一件事是你可以给我安慰的,然而你不肯。」她既爱他入骨,还有啥不肯的,于是就如此这般安慰了他,结果闹了个鸡犬不宁。我们斥责那男人乎?曰:不。到了那个环境,每个男人都会那样。我们埋怨那个女孩子乎?曰:也不。只要她有一丝爱心,每个女人也都会那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