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因爱情上升而结合,因爱情消失而分开,任何人没有资格阻挡。
最近台北上演了几部电影,都在探讨「结婚」「同居」问题,其中的一部是《不结婚的女人》。
──用不着打听,它是外国片。台湾拍的电影也好,电视也好,大多数都在风花雪月和神怪中打滚(严格的说,中国没有武侠小说,只有神怪小说,电影电视更等而下之),虽然也有几部探讨社会问题的名片,可是又堆满了教条口号,把观众看成一大群呆瓜,如果不耳提面命,就看不懂。看外国探讨社会问题电影,就不必担心有这种起鸡皮疙瘩的镜头。它用情节显示一切,因之,柏杨先生推荐读者老爷,如果买得起门票,理应前往一观。
《不结婚的女人》,事实上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女主角在一家画廊担任打字员,大概四十岁左右,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夫妻恩爱逾恒,安全、温暖、生活优裕。直到有一天,当她兴高采烈的跟丈夫商量如何如何度假时,丈夫却正色告诉她,他已另外有了女朋友,是一位比女主角年轻,只有二十五岁的女教习,而且决定先行同居。女主角一霎时天崩地裂,但她仍镇静的离开,走到她丈夫看不见的墙角,才大口呕吐。
这是一个转变,离婚像一把巨斧,把人生砍成两段,她要从砍断的地方重新学步。这事说起来写起来,稀松平常,做起来就千辛万苦,任何刚强的人都挡不住突然间呈现到面前的寂寞,以及迟暮之年,青春老去的恐惧。对爱情甜蜜的回忆只有更增加对爱情的厌恶;还有性欲的困扰,使她举目茫然、焦灼悲哀。她向心理医生诉苦曰:「我已七个星期没有Sex啦。」心理医生了解,那并不仅仅是Sex,而是孤独的情意结,告诉她放弃内咎,去另外找男朋友。她吃了一惊,但心理医生曰:「人,总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