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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鲤鱼(2)
作者 : 朱伟




  古人把鲤与、鲔混在一起,据说鱼中,惟鲤、、鲔三十六鳞,所以三者是一类。崔豹《古今注》:“鲤之大者曰,之大者曰鲔。”陆玑《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身形似龙,锐头,口在颔下,背上腹下皆在甲,纵广四五尺,大者千余斤。”《四时食制》:“鱼大如五斗,奁长丈,口在颔下。常三月中从河上常于孟津。捕之黄肥,惟以作。”《水经》:“、鲔出巩穴,渡龙门为龙。”《辛氏三秦记》:“河津,一名龙门今山西,黄河禹门口。,大鱼集龙门下数千,不得上。上者为龙,不上者,故云曝鳃龙门。”郦道元《水经注》:“鲔出巩穴三月,则上渡龙门,得渡为龙矣。否则点额而还。”因此而有鲤鱼跳龙门之说。其实、鲔与鲤并非一类。、鲔,今之江中鳇鱼、鲟鱼也。

  因有跳龙门之说,古人称鲤为“稚龙”。崔豹《古今注》中,记兖州人又呼“赤鲤为赤骥,青鲤为青马,黑鲤为黑驹,白鲤为白骐,黄鲤为黄雉”。

  古书中称为赤鲤者,其实专指黄河鲤鱼。所谓“洛鲤伊鲂”,“洛鲤伊鲂,贵于牛羊”。《埤雅广要》:“鱼品,齐鲁之间,鲂为下,色即鲇。为中,色鲤为上。”“洛鲤伊鲂,贵于牛羊,言洛河南洛水。以浑深宜鲤,伊河南伊水。以清浅宜鲂也。”

  黄河鲤鱼肥美之极,梁章巨称为“是以压倒鳞类”。古人食鲤,刚开始只用以做脍。《诗经·小雅·六月》:“饮御诸友,鳖脍鲤。”枚乘《七发》:“熊蹯之,勺药之酱。薄耆之炙,鲜鲤之脍。”傅毅《七激》:“涔养之鱼,脍其鲤鲂。分毫之割,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在唐以前,做脍,鲤在鱼品里一直排为第一。但做脍用的鱼不宜过大,“鲤长一尺者,第一好。大则皮厚肉硬,不任食,止可作脍鱼耳”。

  做,要用大鱼。《齐民要术》:“凡作,春秋为时,冬夏不佳。取新鲤鱼,去鳞讫,则脔。脔形长二寸,广一寸,厚五分,皆使脔别有皮。手掷著盆水中,浸洗去血,脔讫,漉出,更于清水中净洗,漉著盘中,以白盐散之,盛著笼笼同篓。中,平板石上迮去水放在平板石上榨去水。。水尽,炙一片,尝咸淡,炊粳米饭为糁(饭要硬些,不宜太软,软了会烂),并茱萸、橘皮、好酒,于盆中合和之。布鱼于瓮中,一行鱼,一行糁,以满为限。腹腴居上,肥软的放在上面。鱼上多与糁。以竹箬交横帖上(用竹叶和箬叶交错平铺在顶上,要铺八层),削竹,插瓮子口内,交横络之削些竹签编在瓮子口里,交叉编。。赤浆出,倾却。白浆出,味酸,便熟。红浆出来倒掉,白浆出来,味变酸了,就熟了。食时,手擘,刀切则腥。”

  除以外,还可做“”。做“”法:要用一尺以上的大鱼,用水烫过,去鳞,整治干净后斜切成一寸半见方的片,然后豆豉与鱼一齐下锅,再加上米汁一起煮,煮熟之后,再加盐、姜、橘皮、花椒末和酒。上席时,要把米粒去掉。古人有规矩,上席时只能盛半碗,超过半碗,便不合规矩。

  到唐朝,唐律曾规定不准食鲤,因为鲤与唐皇帝李谐音,鲤预示着唐之兴盛。《大业杂记》:“清泠水南有横渎,东南至砀山县,西北入通济渠忽有大鱼,似鲤有角,从清泠水入通济渠,亦唐兴之兆。”《玉海》记:“景龙三年春二月,明皇至于襄坦,漳水有赤鲤腾跃灵皇之瑞也。潘炎因此而作赋:‘玄天之龙兮,见而在田。我后之龙兮,飞以御天。’”唐朝律因此而称鲤为“赤公”。《酉阳杂俎》:“唐朝律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号赤公,卖者决六十。”抓了只能放,发现有卖者,要打六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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