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还早,店里女人比男人还多。当年在伦敦大行其道的迷你裙,裙风已经扫到坎帕拉了,不过,有些女人还是裹着卷裙和袍子,索马里女人则穿着白色的长礼服。我们是她们注目的焦点。女人微笑注视,不过,除非我们招手召唤,她们也不会径自与我们同坐。
见我们坐在阳台上谈话,女人更喜欢揶揄逗弄维迪亚,因为他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她们把他当成一项挑战。维迪亚还在争议该喝些什么。他不喜欢啤酒与便宜的葡萄酒,他向人家要雪莉酒,店里没有。他决定点一杯香蕉琴酒,瓦拉吉──这个字其实是“烧酒”的转讹。我喝淡麦酒,找来一个我认识的女人,葛瑞丝。
葛瑞丝用斯瓦希里语问我:“你那个慕兴迪朋友叫什么名字?”
“奈波尔老爷,”我说:“不过,我的朋友不是慕兴迪,他是英国人。”
她大笑,哪有这种事情?印度人也是英国人?维迪亚看来满意。他刚刚又学到一个单字,拉斐基:朋友。而这里确实也是一个幽默、放松与自在的地方。栀香苑里还有隐密包厢,客人可以倒卧在里面,相互抚弄而不受干扰,可我从来没进去过。通常,我会在吧台稍事停留,聊聊,然后,就找个女人问她要不要跟我回家,或是跟我跳跳舞。女人几乎都会说好。稍后,我会开车送她回栀香苑。我该给人家一份礼物,不过,这里也从来没有固定费用,从来没有特定金额。通常,没人会跟你要钱,而且,每在我递出二十先令的纸钞时,女人还会佯装惊喜。
葛瑞丝刚说:“慕兴迪先令很多多。”
“他是作家。他先令少少。”
维迪亚一听说提起先令,就皱起眉头。维迪亚无时不记挂着金钱,因此,我心上也不断算计。他始终叨念着,来一趟乌干达,害他损失多少收入。
前门乍开,一个女人嘟哝着幕尊古(白人),我也看到两个鼻子晒红的农场主人落座在扶手椅内,吆喝着啤酒快上。最为衣冠楚楚的酒客是非洲人,西装、领带俱全,他们专跟印度人交际──酗酒狂饮的锡克人,饮酒节制的古加拉特人,以及滴酒不沾的穆斯林。
维迪亚说:“我在这里看到完美的族群融合。”然后,他大笑着,以他平常的方式重复这句话。我狐疑,这种声明,就像在预演某些他将在另外一个地方重复的文藻(而我就在妓院里坐定说道:“我看到完美的族群融合……”)
就在这样超然抽离与观察的时刻,正当他表现如此客观之际,我理解到,即便他身心舒泰,这会儿我还是不想跟他在一道儿。这样我怎能带个女人回家呢?我太在意他了。可是,我还是想,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出发到卢旺达,我需要某种形式的饯别。
我一直苦思无解,维迪亚说了:“你到伦敦来的时候,我要你告诉我的弟弟,你睡过非洲女孩。我要你吓他一跳。”
“我不懂。他怎么会被这种事吓倒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