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了解少校。少校在印度陆军里的小名叫“小兔”。这个可怜人饱受热情与挫折磨难。显然的,维迪亚说,他也有个善感敏锐的灵魂。“看看那双眼睛。”(在我眼中,少校的蓝色瞳眸既冷酷,又缺乏深度。)少校对印度有一份感情,就足以显示他的敏感多情。他也有心。他是个优良军人,尊敬他的弟兄。他了解文化。他知性聪颖。他为非洲带来一种秩序感,灌输技能,建设一所机构,他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经营一小块殖民地。
维迪亚,自己在心里猜想,少校可能以为他是个谜一般的人物,似乎还想方设法地,让自己显得益发扑朔迷离。然而,维迪亚却有一堆简单而僵硬的规矩,只要严格遵守,他就乐而忘忧。举例而言,维迪亚的素食餐饮,害得厨子为之进退两难。煎蛋卷就是经常的解决之道。少校对我说:“我还得去多买几本食谱呢。”
老爷在祷告
我只要时间允许,就尽量去拜访维迪亚。刚开始,只是一同消磨周末,后来几次也一连住上一个星期。卡塔加山寨的日常作息,与我在坎帕拉的生活大不相同,而我也逐渐喜欢上打撞球,吃几个巧克力蒸布丁,在汤里滴上几滴雪莉酒,还帮少校遛遛狗。
一直梗在我心上的──虽然,我从来不会讲起──其实是我自己的小说。我们彼此心知肚明,维迪亚对我的写作咨询,已经告一段落了。我谈怯懦的论文已近杀青。“我想,这会是一篇重要告白,”维迪亚说道,“虽然说你在文章里可能自我剖现得太多了。”我一定得向前行。我没说自己在干什么。反正,也没人问起。我正是巫师之徒。
“我的叙述者可有些话要说说那个。”维迪亚总会在对话中提起,通常就像简单地提到土地价格上下震荡一样。他跟他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很亲密──他引述他们说的话,而他更多次引用叙述者讲的话,这个叙述者聪明睿智,厌恶人世,年过四十,对于政治与压迫,金钱和友谊皆有其定见。现在,维迪亚已经落脚在这间舒适的旅馆里,小说写作日有起色,更让他开怀。他安于乡下生活,让少校招呼他,以及一干吉库育族的佣人照料他的起居,随后,他也开始跟着肯尼亚的风俗,喊吉库育佣人“库克斯”(Cukes)。
帕特说:“阿敏问我,‘老爷整天都在房间里做什么?’我跟他说,你的工作就像祷告一样。所以,他一定要保持非常安静。”
“老爷在祷告,”维迪亚说,“确实。这也是真的。我很高兴你这么对他说。”
他起先在伦敦东南方,黑石楠区的一家旅馆里,开始撰写这本小说,他是刻意住进那家旅馆,寻找氛围,进入他的叙述者的情绪之中,叙述者也是暂时住进旅馆,撰写一本小说体的回忆录。而今,小说将收尾在另外一家旅馆里面,自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他说过许多次:“我的叙述者喜欢旅馆。我也喜欢旅馆。”他喜欢有人殷勤关照自己,整洁的房间,佣仆辛勤地来回收拾,恍如置身庄园之中,而他就是领主。这样的居住情境,就是写书的理想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