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自觉和臭男人的歪念头有关,但美的力量并不完全建筑在歪念头上,而和人类爱美的天性不可分。人类追求的目标真善美,美为三大目标之一,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内在美」者,只是善,只是真,而美却是非亮相不可。对美的欣赏有时是一种纯洁的情操,有人在希腊女神裸像前徘徊不去,他就根本没有性的念头。正因为如此,太太小姐对自己的美产生自信,固未可厚非也。
在理论上,中庸之道是件很容易的事,有学问的人说起来能说三天三夜,说得风雨不漏。遇到圣崽,还能长篇大论写一本书,书上这个人曰,那个人曰,天花乱坠,美不胜收。但在实践上,中庸这玩艺可不简单,不是「不及」,就是「过之」,很少能恰到好处。太太小姐对自己美貌的估价,自不能例外。我想上帝当初造人,竟使其不能看见自己的嘴脸,真是一大失策。一个人如果能看见自己的嘴脸,世界上恐怕要太平得多啦。若官崽焉,若奴崽焉,若三作牌,若二抓牌焉,一双眼睛生长在鼻头之顶──上帝如果再聪明一点,鼻头上再生一架,把眼睛放在该架上,那就瞧得更为仔细矣。瞧得更为仔细之后,发现自己竟然如此尊容,因而稍稍迁善,岂不有助于世界和平乎哉。
正因为自己看不见自己的脸,所以不得不可怜兮兮,求助于镜子,镜子遂成为唯一自己欣赏自己之物。柏杨先生有一族姐,不知道怎么搞的,五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天花,满脸麻子,深而且黑,因为家里奇富的缘故,当然还是嫁了出去(她的嫁妆之一是三百亩上等稻田,和一百两黄金),夫妇总算和睦,可是她家就从没有镜子,她见了镜子就摔,有时偷偷的弄个小镜子照照,以冀发现一点可取之处,还是照摔不误。不过她大体上是快乐的,我想她至少应比她的丈夫快乐,因她的丈夫无时无刻不在看她的尊脸,而她自己却看不见,日子一久,恐怕还以为自己妙不可言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