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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女人是‘不牵身边驴’(3)
作者 : 丁力




  曾伟力在回工厂办理退职手续的时候,还是遇上了麻烦。工厂主管不同意给曾伟力结算工资,并说工厂不是饭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果要走,工资没有。曾伟力据理力争,说既然在试用期之内,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力,并扬言如果不给他结算工资,他就要到劳动部门告他们,告他们天天超时加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等。主管觉得事关重大,向台湾老板作了汇报。老板慑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畏惧,还是同意曾伟力退职,并足额支付了他一个月的劳动所得。

  拿到工资后,曾伟力很高兴,要请刘姐出去吃饭。刘姐说你请我我也没有时间,如果我跟你出去吃饭,那么这么多人晚上吃什么?刘姐告诉曾伟力:一天十块钱伙食其实她是有赚的。

  “那也不在乎赚这一天。”曾伟力说。

  “当然不在乎一天,”刘姐说,“但是只要今天我不给他们做饭,明天他们可能就不在我这里住了。”

  曾伟力想了一下,说:“行,那我们吃过饭出去,我再请你吃消夜。”

  吃过晚饭,他们真的出去了,但是并没有吃消夜,而是为曾伟力买了一部手机。那时候手机还是奢侈品,很贵,曾伟力身上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还是刘姐出了大头。本来曾伟力是坚决不要的,但是刘姐坚持要买。

  “公司不比工厂,”刘姐说,“手机不但有用,也是个门面。有了手机,老板肯定不会小瞧你。”

  果然,星期一正式上班的时候,石建南一看曾伟力也有手机,马上就表示公司补助每月手机话费三百元,态度也随之谦和许多。又没有过多久,公司又添了几个大学生,曾伟力被任命为工程部经理,虽然不能说曾伟力当上经理完全是因为那部手机的缘故,但是也不能说与手机一点关系没有。在当时那个条件下,既然手机还是奢侈品,那么无论是老板还是客户,对于有手机的人肯定是要高看一眼的。

  实事求是地说,曾伟力当上工程部经理,或许与他的那部手机可能还真有直接关系。
云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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