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曾伟力决定跳槽,或者说准备重新找一份工作。为了刘姐他也要重新找工作。
曾伟力现在上班的这个工厂什么都好,就是不自由,不仅工作的时间太长,而且上班的时候连个电话也不能打。如果没有刘姐,曾伟力或许就认了,反正工厂里是包吃包住包娱乐,一天到晚以厂为家还能省钱,一个月一千五百块钱的工资差不多就能够存一千三,所以至少不会马上想起来跳槽。但是为了刘姐,曾伟力必须跳槽。曾伟力不能忍受一个月只能跟刘姐见面一次的生活。
这家工厂是台湾人开的。台湾曾经被日本人统治了几十年,所以对日本人战后经济恢复期间艰苦创业的精神不学自通,明明需要八百人才能完成的定单,他们硬是安排五百人去做,即使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总的人工成本还是比八百人低得多,因为人工数量的增加不仅意味着工资的增加,还要增加吃喝拉撒睡的开销和相应的管理成本。于是,老板宁可支付加班费,也不愿意增加工人数量。
曾伟力所在的工厂通常是上午七点半上班,干到十一点半下班,吃过中饭之后,十二点半又上班,一直干到下午六点,吃过饭晚上七点还是加班,正常情况下是加班到十点,特殊情况下加班到十二点多的情况也不少见。曾伟力曾经担心这样加班会引起工人造反,后来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绝大多数工人其实是喜欢加班,加班有加班工资,不加班时间也是浪费了。至于少数不愿意这样长期加班的,完全也用不着造反,自己走人就行。
加班还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没有星期天。其实想想也就知道没有星期天,既然平常晚上都加班,星期天还能被老板放过?再说,星期天用电比平常高峰期便宜,老板只要用省下电费中的一部分给工人加一两个菜,工人就心满意足了。既拿到了加班费,又享受了额外的一两个菜,工人加班的时候就更加卖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