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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同学中最令人羡慕的人(3)
作者 : 丁力




  后来的发展证明,石建南当时的判断是英明正确的,因为他下海时间不长,果然迅速地淘到了金,而那个比他早来深圳的大学同学唐向羽却还在为职称为住房为老婆调动苦苦挣扎。可见,石建南后来能够成为老板,也不完全是因为他有一个做公仆的爸爸的缘故,关键还靠他自己。爸爸只是帮助他达到了唐向羽的高度,至于后来他走得更远,则主要是他自己的选择,包括自己坚决下海的态度,并且审时度势,时机恰当,与他父亲基本上没有关系。事实上,如果他父亲当时知道,说不定还会极力阻止他下海,如果那样,我们今天还能见到一个当老板的石建南吗?

  

  石建南当律师也比其他人当得好,甚至比他们主任当得好。

  石建南他们事务所主任是个老司法工作者,来深圳很早,并且曾经是法院的副院长。大约正因为如此,所以石建南当初投奔老主任的麾下还费了一些周折。后来,得益于当初委托该律师事务所的案子太多,老主任确实需要人手,加上石建南算是就地下海,户口和人事关系全部都在深圳,使用起来当然比那些刚刚从内地来深圳的应聘人员要更加放心一些,于是,石建南才得以在老主任手下谋得一个位置。

  石建南的工作是努力的,舍得花时间研究相关的资料,并且善于筛选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善于发现和挖掘对对方不利的证据,并且对这些证据“上纲上线”,加上老主任的指点和老主任的面子,所接手的案子基本上都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利益,于是,石建南很快在深圳的律师界有了一定的名气。有了一定的名气之后,石建南对老主任原有的运作方式就提出了异议。石建南认为,老主任虽然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利益,但是事务所的收入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老主任的运作方式陈旧。按照老主任的运作方式,会让委托人认为他们的官司本来就该赢的,而且赢得非常容易,所以,委托人只能按照国家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支付基本的律师代理费。石建南认为这样不行,石建南认为,做律师的,一开始要把问题说得很严重,说成委托人的官司很可能要败诉,并且真的找出几个可能要败诉的理由出来,然后让委托人很着急,很担心,甚至很害怕,只有这样,委托人才愿意支付更多的费用,比如愿意接受双方协议收费,按照事务所为委托人争取到的实际利益的百分比收取代理费。这样,事务所的收入才能增加,接手案子的代理律师收入才能增加。

  石建南不但这样想了,而且这样说了。但是他不是跟老主任说的,而是跟副主任和几个业务骨干说的。

  “你说怎么办?”副主任问。
云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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