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罐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啤酒,然后一面安逸地坐在驽骍难得阴凉的车厢内,一面注视着车外那片被太阳重击但点缀着北美山艾丛的平地。
大约在五十码外,有两只郊狼在看着我,黄褐色的毛皮上混杂着砂土与阳光。我知道自己只要有任何快速或令它们起疑的动作,它们就会立刻消失。因此我用最若无其事的缓慢速度,从挂在床边的吊带上拿出了新枪———那把枪身较小、速度较高、杀伤距离较远的点二二二口径来复枪。我用非常慢的速度把枪举起来。或许是因为我身处车屋的阴影中,所以站在外面令人眼盲的光线中,几乎看不到我的存在。小来复枪上有个漂亮的瞄准器,可以瞄准的范围很大。郊狼动都没动。
两匹狼都在我的瞄准范围内,瞄准器中的它们离我非常近。伸在外面的舌头让它们看起来好像带着嘲弄的笑容。这两头狼是好命的动物,不但没有饥饿之相,连毛色都很不错,黑色的粗毛因金黄色的毛而显得柔和。它们柠檬黄的小眼睛在瞄准器中,清晰可见。我把瞄准器中的十字标线对准右边的郊狼,推开了保险栓。架在桌子上的手肘稳稳地拿着枪。十字标一动也不动地瞄准它的胸部。之后,这头狼像狗一样坐了下来,伸出了右后腿来抓右肩的痒。
我的手指迟迟不愿碰触扳机。我一定是变得非常老迈了,因为旧有的协调作用愈来愈不管用。郊狼是害兽:它们偷鸡,为数繁多的鹌鹑以及其它的猎鸟都因它们而数量锐减。绝不能对它们手下留情。它们是敌人。我的第一枪将击中瞄准的这头狼,另外一只必会闻声而逃。我大可以用连续射击把另外一头也干掉,因为我是个相当不错的来复枪射手。
可是我并没有开枪。我的训练对我说:“开枪!”但我的年纪却回答,“方圆三十英里之内没有鸡,就算有,也不是我的鸡。而且这个没水的地方也不是鹌鹑的栖息地。不要,这些家伙是用跳袋鼠{1} 和杰克兔{1} 来保持身材,这是害兽吃害兽,我干嘛要介入?”
“杀了它们,”我的训练说,“大家都会杀掉它们。这是为民服务。”我的手指往扳机移动。十字标稳稳地定在喘息舌头下方的胸膛上。我可以想像愤怒的钢弹片飞溅、冲击以及郊狼跳跃、挣扎直至破裂的心脏停止跳动的景象,也可以看到在那之后,不久之后,出现了一只兀鹰的影子,接着又是一只的画面。这时,我早就已经离开了———出了沙漠,穿过了科罗拉多河{2}。最后,在北美山艾旁,会出现个没有眼睛的赤裸头骨、几块被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一滩干掉了的黑血,以及几撮金黄色的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