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部 路上的风景
荒谬的意外(4)
作者 : [美]约翰·斯坦贝克




  身为作家,我似乎有个非常幸运的童年。我的外祖父山姆·汉密尔顿(Sam’s Hamilton)不但热爱好作品,也了解好作品,他还有几个才女型的女儿,我母亲就是其中之一。萨利纳斯就有这样的环境,深色带玻璃门的大胡桃木书柜里,可以找到许多奇怪而精彩的书。我的父母从未主动拿书给我,玻璃门显然在防卫着这些书,因此我就从书柜中偷书看。我的行为没有受到阻止,也没有得到鼓励。我想现在如果我们禁止自己不识字的孩子接触我们文学里的奇妙东西,或许他们还是会用偷的,而且会从中找到秘密的快乐。很小的时候,我就爱上了约瑟夫·爱迪生{1},这份喜爱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他把玩文字就像卡萨尔斯{2} 演奏大提琴一样熟练。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影响了我的散文风格,但是我真的希望如此。1960年我坐在怀特山脉的阳光下,翻开了1883年出版,令人记忆深刻的《旁观者》合订本第一辑。我翻到《旁观者》第一篇———1711年3月1日,星期四。开头是这样写的:

  

  Non fumum ex fulgore, sed ex fumo dare luchm

  Cogitat, et speciosa dehinc miracula promat.

  (他并不是要从燃烧的光中萃取烟雾,而是要从烟雾中提炼出光,这样他便可能描述出灿烂的奇迹。){3} ———贺拉斯{4}

  

  我清楚地记得爱迪生每个名词的第一个字母都大写。他在这天写下了这些内容:

  

  我注意到,在读者知道作者是黑人或白人、个性温和或暴躁、单身还是已婚、抱持特殊神宠论者还是自然主义者之前,很少会带着喜悦细读一本书,这种态度对正确了解一个作者,有相当大的助益。为了满足这种对读者而言相当自然的好奇心,我设计了这份记录以及以下的这份资料,作为这本著作的开场白,这些资料提供的是参与这份作品的几位人士的故事。汇整这些资料的最大问题———消化与校正———都落在我的头上,为了公平起见,我先从自己的历史开始写起。

  

  1961年1月29日,星期日。没错,约瑟夫·爱迪生,我听到了你们的诉求,并在理智的范畴中服从你们的要求,因为看起来,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消弭你提到的好奇。我发现许多读者对知道我穿什么,比知道我在想什么要更有兴趣了;比起我正在做什么,他们更渴望知道我怎么做。关于我的作品,有些读者宣称,相较于作品想说的话,他们对作品所创造出来的东西更有感觉。既然作品主人的暗示,与圣经的命令没有什么不同,因此我将以用了爱迪生写作风格的非爱迪生出现。
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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