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孝儒是个说话算数的人。他说要种,那么就肯定要种。冲着书记这份情谊,冲着自己是党员,别说是种猕猴桃,就是种石头,也要种。但是,此时的胡孝儒不仅是党员,也不仅是韩书记的朋友,他的基本身份仍然是企业家,或者说是商人,所以,表面上信誓旦旦地表态,其实是留了相当大的伸缩空间。这么说吧,种一百亩是种,种一千亩也是种,但是到底是种一百亩还是种一千亩,他并没有说。表态之后,胡孝儒一面安排手下的人积极张罗,大张旗鼓,造声势,配合韩书记的宣传,另一方面他自己却悄悄地跑到杭州。从杭州到上海,再从上海到南京,然后经南京去合肥,再从合肥回到县里。回来之后,他马上就找韩书记,说不做则已,要做就做大的。如果县委县政府真心支持他,那么就划出阳岱山南面三千亩山坡给他,让他做本县猕猴桃生产示范基地。这里还要说明一下,胡孝儒之所以点名要阳岱山的南面,一是因为南面光照好,便于农作物的生长,另一方面也有意离祠山冈远一些。那时候的胡孝儒还没有聆听到老战友孙大午关于服务本乡的思想,还不希望把自己的生意放在本乡,怕将来万一有什么冲突,伤着祖上的和气。所以,他点名要南面,跟自己的老家祠山冈中间正好隔着一个阳岱山,八杆子打不着。韩书记一听,根本没有来得及考虑南面还是北面的问题,略微思考之后,马上就做了原则性表态:只要你不改变土地用途,只要你确实是发展高效农业,种植猕猴桃,带动一方致富,这个主我就做了。最后,县里与胡孝儒签定合同,以每亩每年五毛钱的价格租赁给胡孝儒建立猕猴桃生产示范基地,合同期限是五十年。当时猕猴桃的市场价格是每千克十元至十二元,这是胡孝儒亲自到杭州上海南京合肥考察的价格,是错不了的。三千亩呀,等全部挂果进入丰产期的时候,每亩产量可达两吨,也就是两千千克,每吨按一万块算,三千亩猕猴桃就是六千万的收入,差不多正好相当于当时全县的财政收入,这还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