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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四章(11)
作者 : 章无计




   我不太高兴王三这样说话,总觉得把死挂在嘴巴上太不吉利,但是心里又明白,他说得一点没错,很多情况下,我们又无力改变命运的安排,特别是生死,甚至是眼睁睁看这死亡来临,只有病者本人才能确确实实体验到那种绝望的心境,而我只能悲叹!

   杨叔叔安静的躺在床上,眼睛微张着,嘴巴微张着,鼻孔也微张着,好象呼吸对他来说已经是奢侈的享受,我看着不是个滋味,就走出门外。我大舅、二舅他们知道我回来,顺便也来看看我,问问家里的情况。我就在门口跟他们絮絮家常,也有一些不认识的小孩子在周围窜来窜去,冷不丁的掏出小鸡鸡相互尿对方,弄得女孩子有了几许羞涩之情。看着他们,我也想到了我的童年,想到了小花。

   “小花什么时候回来?”我问舅舅,我想见她了,看看她现在的样子。

   “明天周末或许会回来,不知道厂里忙不忙,能走得掉她会回来的,有时两个礼拜回来一趟也很正常。”

   小舅说着,手往人多的地方一指,说:“看,你大舅的外孙女也来了。”

   我朝那边望了过去,一个高挑的女孩向我走来,我仔细再看,竟如此熟悉,好象在哪见过。

   是的,我确定见过她,我一定见过她,我还耿耿于怀她没有伏在我坚实的肩膀上惬意的睡着就跟别人换了座位,以致我原本活动自如的右肩膀因为负载过重的脑壳而酸痛无比,甚至有斜肩的危险。

   她叫蒋小红,现年十六岁,我妈同父异母哥哥的小外孙女,好象应该叫我表叔的,按辈分来说。可我不想让她按辈分叫我,似乎真的一家亲似的。我也不太清楚这是否属于三代之内,近亲真麻烦。

   我小舅给我一介绍,我心里就乐了起来,但表面上很镇定。蒋小红直朝着我笑,我知道她表达不出内心的喜悦,只能以笑来传达内心的激动,彼此都为这意外的缘分而窃喜。

   我大舅看我和蒋小红有些暧昧的样子,奇怪地问:“你俩认识?”

   “坐一辆车回来的,后来不知他去哪了。”蒋小红抢先回答。

   她的脸红扑扑的,脸蛋笑成了一团肉,把眼睛挤得只剩下一条缝,在肉乎乎的脸盘子的衬托下,薄薄的嘴唇显得颇为性感。这个词不大好,想把它倒过来说感性的,又不足以表达我内心翻滚着的冲动,真想上去捏她一把胖嘟嘟的嘴巴,不过此种人渣不如的行径我还是没敢做出来。

   蒋小红的母亲是我的表姐,她在沛联乡的一个中学做教师,我的表姐夫姓蒋,和表姐在同一所学校,任教导主任,不过这跟我没关系,交代他们的情况是想表达我们耿家在当地是如此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大家族。最兴旺的一代是从祖父开始,俾女众多,良田无数,我常常懊悔迟生了100年,否则,谁不毕恭毕敬的喊我为三少爷?而今落得个人渣的称呼,时运不济啊!

  

   我舅舅有些过分,我妈无非让他给我减免掉学杂费,他却一古脑儿把书包和文具也给我准备好,这多少让我有些良心不安,我的压力也随之加大,我怕辜负舅舅的期望,他对我照顾的越多,我越心虚,惟恐对不起白白到手的文具。因此,我坚决要求舅舅,钢笔,铅笔,毛笔,圆珠笔我自个儿买,不要他老人家烦神。我舅舅说:“你可是有钱了,拿钱不当数?有不要钱的不用,非去花钱买,你钱都比人家多是不是?”我象小米啄食般点头,连连答应道:“好吧,舅舅就多操操心,我把钱省下好了。”我舅舒了一口气,说:“这才懂事,你妈挣钱不容易啊,来,把买笔的钱给我,我替你收着……”

   我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入学的一切手续都已提前办妥,我很快就加入到初二班就读,整个年级就一个班,班主任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知识渊博,曾被誉称“少年天才”,中考成绩全县第一。我的妈妈呀,这么厉害!看着那帮崇敬不已的学生,我不屑的说,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说这句话的勇气是因为他们暂时还不知道这么厉害的班主任其实就是我的表哥胡。

   我那时崇拜一个明星,演电影,也唱歌,叫刘德华的。崇拜他是因为我佩服他能把自己的鼻子长成那样,向下弯了一个钩,这样的长势很有特色。我厌恶有些成熟男子把鼻毛留在鼻孔外边,这方面他们就不如那个姓刘的明星,人家那鼻毛再长你也瞧不见。而我表哥胡就崇拜那明星,还把他大幅露了两点的半裸玉照贴在房间墙壁上,不知谁在那两点上涂了啥东西,天黑不开灯时,我老为那两点闪闪发光而闹心。

   表哥胡跟那明星还是有几分相似的,脸型、发型、耳型、鼻型、甚至连鼻毛都跟他一样呈隐蔽性。我表哥胡的长相由此可窥一斑,传说中他所迷倒的女生在倒下去的一刹那无不幽怨一生,抱憾终身,因为得到他的爱情只能有一个幸运者。

   一个人的喜剧不是喜剧,大多数人的悲剧才是真正的悲剧。

   表哥胡的爱情经历是悲剧式的,太多人悲愤,太多人伤感,太多人心有不甘。更叫绝的是,他还会很多拳术,曾经创立过胡家拳,也曾赤手擒服过四名歹徒,在当地传为佳话。这绝对是真事,我亲口听表哥说的,但是在班上,别人告诉我时,四个歹徒变成了十一个。

   这是一个跟人渣极为对立的人物,是极品男人。因此作为异类,表哥胡也就顺理成章的被不少小流氓嫉妒,既而想跟他作一决斗,幻想通过征服他一人来征服他周围的仰慕者。

   我第一天上课就遇到一小流氓,是校外的小混混,白天在家插秧,晚上出去混事的那种。他们不象现在的混混,具有典型的职业化,只要混得好就有吃有穿,一切OK。但他们不行,他们属于兼职性质的,在家不作劳力使,一粒米也没得吃,一门心思出去混,那些穷人又无法完全满足他们的花费,因此,只能归结于那时他们的观念没有及时转变,混混的个人素质尚低,混事的机制也有诸多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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